需要落户在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包括大型用工企事业单位和市、区县人民所属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负责申报。申报由用人单位(集体户口所属单位)通过网上注册、登记信息、测评指导分值后,河北积分落户,按预约的交件时间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或在其他区县设立的证持有人积分受理点申报。
社会保险积分按照缴费每满一年,养老保险积4分,其他险种各积2分计算,可分险种单独计分,积分落户,五项保险每满一年积12分。申请人积分时社会保险缴费不足整年的,积分可按险种分值计算到月后进行累加。
积分申请人在本市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满六年的;积分申请人配偶在本市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满一年的,可以按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规定的分值计算积分。
积分落户办理流程?
1、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申请人与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办理协议(如天津落户服务中心),委托其办理积分入户手续。
2、网上申报:可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也可由代理机构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
3、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按照申报情况每月分两批对系统申报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提交书面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须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受理。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
7、申报信息修改。
8、进度查询: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在“综合管理”栏目内点击“进度反馈”,大港积分落户,选择“积分入户业务”,选择“人员”,查询已经提交的业务办理进度。
9、等待办理结果公布。